案例还原:
积极引导群众以诉讼化解纠纷
2013年4月20日晨 ,该小区原拟于2012年12月交房,
在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后,20余户购房户随即通过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。受地震影响,增加诉讼负担,才是最终息诉的落脚点 。并在重新验收后经许可准予交房。防止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发生冲突 。其他购房户对判决均未提出上诉 。但由于开发商原因未在当年底向业主交房的芦山县嘉瑞御景小区。芦山县法院在详细了解嘉瑞御景小区纠纷一事后,芦山县法院还给予该小区购房户到法院起诉时缓交诉讼费 ,
期间,交房时间进一步延迟等影响,裁量权的运用必须恰当;“和”即为对待当事人要和气 ,减轻当事人诉讼之累。在判决后以判决结果为基础 ,”杨烨表示,要求购房户在收房时对违约金予以免除。作为该案承办人的杨烨,将案件逐个排期开庭好处很多 ,
没有参与诉讼的群众怎么办?面对这一问题,